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2023年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于上级下达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3〕38号),下达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24.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额度,其中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20.5亿元、本次增加下达新增债务限额4亿元。由于年初报人大批复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额度22.5亿元,年中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收回调整2023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3〕24号)收回我市2023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额度2亿元,结合本次增加下达新增债务限额4亿元,实际调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2亿元。

  截至2023年8月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6.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20.9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5.08亿元。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7.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5.08亿元。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仍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虽然我市目前财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政府债务规模逐年攀升,债务风险防控压力逐步加大。下一步,市财政将通过加大力度组织收入、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加快土地出让、盘活资源资产及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压减非刚性支出、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做大财力,用好再融资债券政策化解政府债务到期本金偿还压力、统筹财力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努力压降债务风险并拓展举债空间,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要用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处,集中支持投资带动性强、资金效益明显的“园区再造”重大平台、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先行启动区项目,以及产业转移主平台项目。结合我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2023年提前批新增债券支出等情况,本次新增债券额度计划安排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3亿元、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3亿元、鹤山市中欧雅瑶新兴产业园区(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0.5亿元、鹤山市中欧雅瑶新兴产业园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0.2亿元(提前批债务调整及本次下达债务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

  本次发行政府债券可以有效解决地方财政缺口,增加融资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加大我市产业园区建设,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均已取得立项批复,已出具《专项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列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因此,本次预算调整仅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不发生调整。根据上述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由年初预算数420,969万元调整为440,969万元,调增20,0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鹤山市新增债务限额安排调整情况表

  2.2023年鹤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