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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三举措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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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以落实责任、监督抽检、宣传培训为抓手,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快检预筛,加强网络抽检,促进线上线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生产经营能力,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坚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查“线上”,深入推进“云剑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以排查线上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为重点,局特化股根据网监股提供的数据,迅速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名单及其经营状况,并逐一上网查证和电话核实,形成鹤山市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名录7间。重点检查网络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保质期等信息,进一步压实网络经营户主体责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查线下”,开展“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专项排查、化妆品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亮剑行动”。要求化妆品经营者做好自查,督促企业做到“真自查、早整改、抓管理、保质量”。同时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化妆品是否标明产品类别、批准文号、批件状态、宣称“药妆”或者医学护肤的化妆品等信息,企业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是否存在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生产产品。三是“查源头”,对辖区内1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使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的模式,到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把脉问诊”,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质量帮扶服务,督促生产企业不断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做到检查企业覆盖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率100%。2022年以来,共实际监测10家企业,发现各类生产不规范问题31项。四是“云共享”,结合改革后市场监管、执法、服务的新要求,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业务交流微信群,及时在群里分享最新的化妆品法律法规,同时为基层监管人员搭建横向交流平台,促进“上联下通”,特化股做好群内值守,及时进行答疑。

  (二)瞄准监管痛点,加强监督抽检

  一是聚焦问题,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对一些经营品种单一、持续合法经营、安全风险较低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加大对妇婴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网络化妆品经营店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多、受到投诉举报多、产品抽样不合格、曾受到行政处罚等高风险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对重点企业产品合法性、标签合规性、广告真实性加强监督,重点监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突出重点,推进质量提升。以祛痘、祛斑、面膜和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重点抽取含激素、抗生素、重金属等群众关注度和安全风险均较高的限用禁用物质项目指标的美白祛斑驻留类、婴幼儿类、染发类、面膜类等多种类型化妆品,提高抽检工作的靶向性。三是强化股所联动,结合监督抽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举报必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形成强大震慑。

  (三)坚持点面结合,抓实宣传提升

  针对外围买球app化妆品经营企业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点线面”式铺开宣传活动。召开一期培训班。在2月23日召开一期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班,要求各位经营者理清经营思路,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开展一期现场宣传活动。借315消费者权益日 “送法下乡”,到雅瑶镇、桃源镇开展化妆品宣传活动,合共派发宣传小册子80余份,参加人员约100余人。开展“送法入店、入校园”。在线上排查和线下检查的过程中积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化妆品经营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到2家幼儿园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播放小视频、问答互动等方式把化妆品知识带到儿童身边;在主要交通干道、大型商业体LED屏幕上播放化妆品宣传海报及视频。

  专项行动以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28人次,现场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店307家次,限期责令整改4家,开展化妆品线上监测21家次,抽检化妆品26批次,其中含网抽3批次,生产企业5批次,经营环节18批次,涵盖面膜、儿童驻留类、彩妆类、护肤类、染发类、牙膏类等多种类型,立案查处10起,召开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班1次,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