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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山市教育工作计划以及2021年教育改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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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鹤山市教育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涵养教育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抓、抓全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鹤山市教育系统关于“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督促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贯彻落实《广东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依托江门市思想政治教育联盟平台,组织思政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名师示范课堂”、优秀课例展评等活动,全面提升思政教师理论素养和教学能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整合社会德育资源,充分发掘本土红色教育资源,拓展思政教育阵地。

  (四)落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网络安全和舆论管控,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严格把好校外机构进校园开展活动审批关,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

  二、坚持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一)建章立制,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形势定期研判制度,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开展维稳安保风险隐患排查,规范安全隐患台账管理。严格落实特别防护期领导带班值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机制和报告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防空、防暴、地震、火灾、恶劣天气等应急逃生演练,举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护知识培训。重点抓好交通、校车、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溺水、防台风、防踩踏、防欺凌、防性侵等知识技能教育。开展体验式生命教育,提高心理辅导室效能,加大心理危机干预力度。加强家校沟通,加强我市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预警,进一步压实家长校外安全监管责任。

  (三)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管理实效。抓好安防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和学生考勤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危险水域,建立村校联防共治机制。争取公安交警部门支持,做好上放学期间重点路段值守工作;组织开展校车司机和跟车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校车考勤制度,严禁超载、超速、违规变线穿插等行为。加强部门协调,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食堂食品、消防、校舍等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

  三、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构建完善学校大德育体系。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制订实施我市“三全育人”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德智体美劳教育有机融合协调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新时代爱国主义实施纲要》,挖掘重大节日、纪念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涵育功能。深入开展法治、垃圾分类、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指导,突出团队组织育人作用,重视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教育关爱。

  (二)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推广学校建设,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艺术资源,着力打造学校特色文化品牌,积极申报创建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推动《鹤山市中小学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深化美育评价机制和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鹤山市中小学德育艺术科学等学科素养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三)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劳动教育指导大纲》,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发展学生劳动实践兴趣和特长。用好我市“三馆两中心”、乡村少年宫、校外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特色资源,推动构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重视学校劳动教育课题研究,培育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四)构建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的作用,构建完善家校合作、共同育人机制。依托我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亲子教育专家等资源,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月主题活动。

  (五)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抓好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规范学校饮用水管理。全面整改学校采光照明设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好心理健康月活动,推行心理健康教师专职化、专业化。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各类教育内涵建设

  (一)强化督导,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强化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规范幼儿园教材教辅和读物征订,全面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稳步提高保教质量,杜绝小学化倾向。开展鹤山市第一周期第三轮29所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外围买球app幼儿园全覆盖。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随机派位政策,保障群众公平享有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二)深化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深入开展基于合作探究的中小学高效课堂研究交流活动,继续推广“生本教育”实验研究成果,重视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能力和阅读兴趣。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落实《鹤山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修订)》《江门市高中阶段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完善各学段质量监测工作,充分激发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

  (三)工学结合,促进校企全面深度合作。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主动对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学习深圳打造优质特色中职学校、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办学模式改革和现代学徒制育人方式改革。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四)以人为本,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优化办学条件。加强师德建设和教科研工作,实行走班教学,开展个性化教育,关爱每一位残疾学生。继续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确保重度残疾学生公平享受义务教育。

  (五)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品牌提升。压实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中心学校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年检制度,严查违规招生招聘、乱收费等行为,规范学籍管理和校车运营。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实施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专项行动,鼓励民办学校逐年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提高占学费收入比例。

  (六)巩固成果,促进社区教育提质增效。巩固我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成果,进一步拓展社区教育服务功能。鹤山开放大学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强与华南师范大学、五邑大学合作,开展好学历教育;加强与村居两委合作,围绕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2020年力争新增两个社区教育实验点;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大力拓展本地特色职业培训业务。

  (七)整合资源,促进集团化办学向纵深推进。深入实施《鹤山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制定集团内不同学段特长课程开设方案和学习习惯方法培养方案,组建集团特长培养教师团队,完善集团内特长生培养衔接体系。实施《鹤山市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充分激发各成员校参与集团办学积极性。

  (八)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鹤山一中等6所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实施鹤山一中高(职)考场建设暨信息化提升工程,做好昆仑学校、职教园区等学校的教育装备总体规划与采购。鼓励鹤山一中与湖南长郡中学对接,探索建立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力促培优培尖工作取得新突破。举办教育信息化领导能力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理念。

  五、坚持优先发展,实施教育民生提升行动

  (一)扩大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推动落实《鹤山市镇(街)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清单(2019-2020年)》,确保实现到2020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达80%。实施《江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公办幼儿园差额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二)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和学位规划建设,建成启用新址山小学、共和小学教学楼和鹤城一小教学楼;大力推进沙坪二小大岗校区扩建工程;推进沙坪六小、共和平岭小学等一批学校改扩建工程。推进湾区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包括鹤山一中高(职)考场建设暨信息化提升,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为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高更完善的教育配套。

  (三)推进职业教育高端发展。加快我市职教园区建设进度,积极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推动我市职教园区高标准建设,谋划建设高职院校。扩大我市高端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双区”转移企业到我市落户的吸引力。

  六、坚持人才兴教,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一)实施师德建设工程。召开师德专题现场会,建立健全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和教师退出教学岗位机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约谈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教师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先进推荐评选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办好第36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二)推进名师培养工程。做好鹤山市“名师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推进鹤山名师后备梯队建设。深入开展鹤山市教育集团名师(高级教师)大讲堂活动,实施名师导师团下乡带教帮教考核。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能力建设,配强教师发展中心人员。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和奖励方案,加强幼儿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课堂教学比赛等系列活动。

  (三)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深化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实现区域内教科研训一体化,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突出“绩优多得、责重多得、多劳多得”的考评导向。

  七、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教育督导,完成第三届责任督学聘任工作,做好沙坪等六个镇(街)强镇复评工作,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情况监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巩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达标校创建成果,力争每个镇聘任至少一位法律顾问。加强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和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召开学校食堂大宗物料采购公开招标工作交流会,落实校长陪餐制度,提高食堂供餐质量。进一步优化小学午托环境,提高午托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阳光政务和阳光校务,抓好政务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积极做好档案、保密、工青妇、扶贫助学等各方面的工作,推动鹤山教育全面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教育改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政府主导,公办运作,成本计价”的公益性办园机制,逐步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价值。

  二是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规划建设。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继续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落实公办幼儿园的差额拨款,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幼儿园建设、教师培训等,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统筹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优先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逐年扩大公办幼儿园总量。科学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提高我市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

  五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行幼儿园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落实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

  六是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和存在问题,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逐年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扩大普惠覆盖率。加强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扶持,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强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幼儿园招生、保教、食品、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办园、规范办园。

  二、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一)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

  1.加强教育集团常规教学管理。各教育集团深入贯彻《鹤山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外出学习先进地区办学经验,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育人方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创新开展学科教科研活动,组织开发优秀集体备课、优秀课例、优秀课题研究报告等教科研成果,创建优秀学科教研组。

  2.发挥教育集团名师示范作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举办“名师讲堂”活动,发挥鹤山市名师示范作用,举办“名师大讲堂”活动。压实高级教师岗位责任,各教育集团组织集团名师、高级教师等骨干教师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以名师送教、骨干游教等方式,实现集团内部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3.完善教育集团特长培养机制。建设集团特长课程,实现集团内各学校培优培尖的有效联动,建立特长生数据库,针对性地开展特长生接力培养工作,组织特长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4.总结教育集团办学阶段成效。举办集团化办学阶段总结交流活动,各教育集团认真总结集团化办学改革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开展交流活动,推广成功经验。

  (二) 推进生本教育实践研究。

  开展新一轮的“生本教育”实践研究,通过新一轮的探索,在学习方式优化、课堂教学转型、学校课程升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24所实验学校能够积累并形成基于小组合作探究学习的整体改革经验,每一所“生本教育”实验学校都努力探索自己的发展内容、形成自己初步的改革成果。

  (三)深化思政课堂改革。

  积极探索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引领育人新模式,全面推广思政课示范校经验,形成思政课鹤山特色品牌。力争2021年12月前组建鹤山市思政教育联盟理事会,同时打造3-5所鹤山市思政课示范学校。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程

  (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及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行基础教育教职员编制周转制度。

  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设置管理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申请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对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进行补贴,提升我市对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我市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建设情况。建立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当地公务员福利待遇同步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

  2021年,我市职业技术学校将紧密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及招商引资的情况,进一步调整及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重点打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服务等专业,突出“双精准”专业(群),巩固计算机应用、工艺美术等特色专业,扶持新农村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专业、旅游专业,并结合重点建设专业新开设社会需求大的工科类专业(或方向),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无缝对接。

  (二)抓住职教园区建设机遇,建高水平职校。

  抓住职教园区建设机遇,着力打造专业特色明显,师资结构合理、硬件设施精良,办学机制灵活、产教深度融合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通过整合办学资源,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无缝衔接贯通,实现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同时,依托鹤山工业城的产业优势,不断推进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学—生产—研发”三位一体。继续做好市公共实训中心的管理和运营,推进学校形成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双元并举的办学新格局。依托产业发展,大力开发各类技能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