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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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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人社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制定学习方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学习培训。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部署,重点把握好新时代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高站位推进“拔头筹、争上游”“三项重点工作”“两个走访”。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组织20人次领导干部参加八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举办人社系统青年法治讲堂,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动阳光仲裁“鹤Cai”、“护薪+”、招用工服务、人才服务等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其中法治项目“构建和谐劳动新生态,打造国字调解金招牌”获评江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责。

  二、全面履行人社行政职能

  (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形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示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办事依据等情况。目前,共有政务服务事项182项。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双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开展提前退休审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核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司法机关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1宗,并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摆问题,立行立改,提升执法水平。

  (三)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成功打造古劳镇新星村为江门市首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示范点,不断拓宽服务网点建设,42项社保服务事项已上线裕农通智慧终端设备,实现“就近办”。推进28项政务服务事项外围买球app通办,印发《鹤山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手册(2023年版)》,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水平。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普及应用,组织12家单位参加“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应用培训”。目前,共有3家单位(企业)在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开创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新路径,对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落实“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平均结案时间由法定的45天缩短至25天,大幅度提升办案效率。组织五邑大学学生、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到工业园区、企业和劳动仲裁院实地探园、探企、观摩学习,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

  三、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4份。

  (二)强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目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共52件(次)。

  四、妥善化解人社领域矛盾纠纷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和新业态领域为重点,联合多部门先后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用人单位招用工专项检查、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04家次、用人单位117户,涉及劳动者超15000人,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从源头上化解潜在欠薪隐患。

  (二)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成立江门首个“人社+法院+工会”联动的调裁审对接工作室,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率先开展港澳籍仲裁员入园区工作,“劳动仲裁巡回庭”进驻信访超市,法律服务志愿者进驻服务大厅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防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信访件58件。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百人助百企”惠企服务行动,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针对不同行业用工特点,召开新业态、住宿餐饮、建筑行业用工风险防范专题会共6次。走进多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点单式普法,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线上做客“司法电台沙龙”“法治直播间”,普及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知识。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和印发《人社常用法律法规学习问答手册》,督促干部职工进行线上线下自学。出台《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用法学法制度》,增强人社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使用率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案卷仍存在证据收集未够全面、调查笔录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改进不足。

  (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加强。由于就业形式灵活、劳动用工情况复杂、多种就业形态并存,使劳动关系的认定比较难、工伤赔偿的主体确定比较难,而且实践中因工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形较为复杂,相关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不能囊括全部情形,造成工伤认定时标准不易把握。

  (三)规范性文件程序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由于人社部门业务板块较多,范围广,个别股室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意识需要增强。

  七、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领导带头学、全员一起学、灵活方式学、创新载体学等措施,强化干部职工“学以致用”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学法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带头学习法律,带头守法用法,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人社系统内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化、经常化。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重点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的使用机制;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落实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求,做好投诉受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深挖矛盾纠纷隐患根源,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