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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鹤人社〔2023〕1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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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鹤人社〔2023〕12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3〕15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为避免人员聚集,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实行错峰受理,具体安排见《鹤山市职称评审、认定受理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申报人如期提交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联系电话:0750-8933183、8933178

  职称申报交流QQ群:277516508

  二、受理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或初次考核认定的人员,需将《2023年度报送职称评审、认定人员名册登记表》word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申报职称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hsrsjzjg@jiangmen.gov.cn。由鹤山市人社局受理的工程系列初级和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还需提交《()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3)一式15份(规格为A3,其中一份为原件)。

  三、纪律要求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应客观如实反映本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把好审核关、程序关,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落实评前公示、逐级报送等程序要求。

  附件:1.鹤山市职称评审、认定受理时间安排表

             2.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3〕150号)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