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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8年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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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学会(协会),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直有关单位,镇(街道)科协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水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2028 年度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各镇(街道)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单位、有意向申报并符合认定标准的单位或机构。已获得省、江门市、鹤山市级教育基地认定的,无需申报。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申报期为2024年4月3日至5月15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各市级学会(协会)、市直主管单位、各镇(街道)科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 1)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参考目录清单)。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材料要完全一致,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报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2.推荐。推荐审核期5天,截至2024年5月20日。各市级学会(协会)、市直主管单位,各镇(街道)科协作为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请推荐单位根据《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试行)》(附件 3)等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材料,5日之内在推荐栏签写意见、盖公章后,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到鹤山市科协科普部。

  3.评审与命名。鹤山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性评估,择优确定并将评审结果信息在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官网公开。同时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 2024-2028年。

  三、有关要求

  1.通过鹤山市科协认定的基地,鹤山市科协统一制发“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牌匾。

  2.新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所在辖区的市级学会(协会)或市直主管单位、镇(街道)科协工作部门,按照《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推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3.各市级学会(协会)、市直主管单位、镇(街道)科协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指导辖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增强我市科普品牌的影响力。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强

  电 话:8882217,13322889296

  邮 箱:hskexie@jiangmen.gov.cn

  附件:1.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参考)

  3.鹤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