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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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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8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4个方面共35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11月24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7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6个),未完成整改事项1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7个,整改完成率77%,健全完善管理制度10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17条,已落实整改措施109个,未落实整改措施8个,整改措施完成率93%。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共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局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市委专题会精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各股室(单位)对照任务分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认真对照检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肃认真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相互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党治党能力紧密结合。三是压实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办推进整改工作,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聚力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四是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各单位、各股室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主动担责、举一反三、积极作为,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安排、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领域监管、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117条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会办研究,推动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五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党组负责人主动担当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角色,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把巡察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二是迅速采取行动,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分析研判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指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负责人、整改措施,有效推动整改工作。三是严格督促检查,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制度贯通起来。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不够有力,城市管理水平不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城市管理谋划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正在制定燃气、绿化、环卫、设施方面的规划。

  ②已完成部门意见征集,正在结合空间规划进行修编《鹤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

  (2)城区科学绿化管护水平不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制定并上报市政府《关于加强鹤山市绿化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

  ②全面清查城区死亡树木,并做好绿化树木清理补种记录相关台账。

  ③已落实城区绿化巡查工作机制,制定《园林所绿化日常巡查记录》和《园林所绿化养护工作日志》,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3)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已维修封堵前进路背街巷道内漏水点,我市2023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已完成18.42km。

  ②已完成中山路、银行路、新业路、新城路、新鹤路、新环路、北湖路、义学路等的街角护栏修复翻新。

  ③已落实鹤山大道(九江大桥-人民南路)路段日常巡查管理,鹤山大道(人民南路-江肇公路)路段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开展。

  ④开展全国节水周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节约用水理念。

  ⑤已督促项目运营企业对城区24个口袋公园落实专人跟踪,明确岗位职责,将清扫保洁责任落实至片区班组和个人,并形成自查与监督考核常态化机制,已建立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将口袋公园监督考核纳入公园广场板块,同步进行量化考评,确保口袋公园清扫保洁工作到位,9月至12月,共开展口袋公园清扫质量检查26次,抽查了口袋公园32个,发现及督促落实整改问题36处。

  (4)对用水、燃气安全宣传监管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研究,2023年共召开7次会议向干部职工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根据上级要求推动开展鹤山市2022年城市供水及二次供水管理调研问题整改,开展规范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

  ②开展全国节水周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节约用水理念。

  ③已开展二次供水专项检查,2023年全年水质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

  ④利用公园广播大屏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约覆盖2万人;通过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及“燃气安全进万家”活动派发宣传单7200余张。

  ⑤7月25日召集各镇街、燃气公司业务负责同志参加鹤山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培训、8月31日组织开展2023年工商业用户及物业管理人员安全用气知识培训。6月7日在马山气库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活动、8月9日在雅瑶镇全民健身文化公园举办市政中压燃气管道遭第三方破坏联合应急演练活动。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外围买球app3165家涉气企业全面排查。

  ⑥每月检查我市21家燃气场站,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学校、出租屋、餐饮、机关、综合体的联合执法工作,特别是6·21银川富洋烧烤店发生爆炸后,对我市1830家餐饮单位、46家烧烤店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检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单填写情况,以随机电话或走访的方式向用户了解安检情况,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每年至少为用户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积极引导家庭用户将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连接软管,2023年累计为居民用户更换软管10000余条。

  (5)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滞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党组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协助召开市政工程协调会议,有效加快重点项目的进展。

  ②已完成G325至X537连接线工程输油管道的设计图纸保护方案,截至2023年12月底在进行施工招标。

  ③十号街已于2023年9月4日建成通车。

  (6)履行创文工作职责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成立了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专人专职跟进整改问题,2023年召开城管领域创文专题会议17次,其中现场研究解决实地考察重点难点问题8次,对照存在的问题清单逐一落实;开展新华市场及周边秩序专项治理、文明示范街创建等多个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向创文办、专家学习管理经验,对标对表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②督促鹤山中环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卫生死角、垃圾堆积黑点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文明劝导队加大劝导、查处力度。经排查,9月至12月,共发现和处置偷倒乱倒垃圾堆积黑点42处,乱丢弃大件废弃家具杂物18处,劝导处理乱堆放建筑垃圾杂物37处,经复查,已全部落实整改;加大对公园广场及周边的文明劝导力度,劝导市民规范停放非机动车4725余次,劝止市民乱扔烟头和垃圾行为3461余次,协助引导新升苑口袋公园周边居民做好生活垃圾投放工作23起。

  ③公园内已更换完善破损、残旧公益宣传牌约100个,更新增设停车位约826个,加强对公共厕所、凉亭等卫生死角等保洁监督管理。

  ④持续加大城市绿化日常巡查力度,坚持做好绿化巡查汇总及绿化养护工作日志台账。

  ⑤对辖区户外广告标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累计出动344人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辖区沿街残旧、弃置广告及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累计整治拆除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407个,面积达2572㎡,拆除招牌486个,加固66个。

  ⑥对沿街店铺户外广告出现画面污损、褪色、设施破损,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等广告设置出现断亮、残损影响市容市貌的店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维护、更换,共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27份。

  ⑦每周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检查,目前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均能按要求做好施工围蔽和创文公益宣传。

  (7)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明显。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依托乐民邨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建立垃圾分类科普基地,配合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的邀请,开展活动33场次,开展户外巡回宣传178次。

  ②建成沙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4个垃圾分类示范校园(鹤山市十里方圆实验幼儿园、鹤山市沙坪街道第三小学、鹤山实验中学、鹤山市纪元中学)、创建2个“无废(小区)社区”(华侨三区、碧桂园骏景湾)。

  ③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要求由相关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对我市餐厨垃圾进行收运。

  ④每季度联合市住建局指导监督和检查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⑤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点火试运行。

  (8)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②2023年1月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鹤城管字〔2023〕1号),已将意识形态纳入班子分工。

  ③已制定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方案。

  (9)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不严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建立三审三校队伍,并严格落实,在信息发布时,严把政治关和政策关,确保稿件坚持正确的导向。

  ②已完善“不规范表述”台账,时刻关注政务公开群的内容,对提出的我局存在的错敏字、不规范描述等事项迅速整改。

  (10)阵地监管存在风险隐患。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召开意识形态和宗教防治学习教育会,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②完善修订公园宗教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并于8月30日通过公园所班子会正式实施。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9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工程(400万元以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在建项目所有增加工程统计后报局党组决策。

  ②10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进一步从源头着手,抓实抓细每项工程前期工作,做好工程实施前的现场勘查工作,深化完善工程施工图,减少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好工程造价。

  (12)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乏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9月5日,通过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②利用粤政易群不定期向干部职工推送廉政知识和党纪法规。

  ③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课件。

  ④已更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⑤党组成员已与分管的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日常谈话。

  (13)管理下属事业单位、代管企业有盲点。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经全面核查,园林所2020-2022年所有外出学习与差旅费均合理合规,要求各股室(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年初制定年度外出学习计划并报局党组审批,计划外的外出学习另外请示局党组审批。

  ②城乡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公司规章制度学习培训会议。

  ③鹤山公园管理所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鹤山公园游乐场承租方完善设施管理制度。此外,游船项目增设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以及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有效保障湖面水上安全,加大鹤山公园游乐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公园游园安全。

  ④已制定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方案,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代管企业的监管。

  (14)整治城市管理民生“顽疾”不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已完成莺朗排洪渠末端一体化泵房的基础施工。

  ②已督促中环洁公司加强日常雨水口清理,2023年已完成城区170km排水管网清淤。

  ③2023年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和沙坪街道办对辖区内烧烤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整治对象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保持正常使用。

  ④2023年我局联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沙坪街道办等部门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36次,对重点路段、工地出入口过往泥头车进行检查,核查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依法查处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带泥出路、超速超载等行为的运输车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现场督促工地施工方做好6个100%扬尘治理措施,加强泥头车出入工地清洗,防止带泥上路。截至12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现场责令整改12宗,累计检查工地137个/次,排查车辆335辆/次,查处泥头车带泥上路抛撒淤泥垃圾4辆,超载运输1辆。

  (15)规费征收不及时。

  完成状态: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9月8日,分管副局长组织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及市容股召开固体废弃物填埋费追缴研讨会,要求加强追缴责任意识,落实追缴责任。

  ②目前我局已积极与市财政局加强沟通,开展方案的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和各镇需求进一步制定相关方案。

  (16)行政许可审批监管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讲程序,守规矩”,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②2022年,我局根据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城管系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江城管通〔2022〕49号)的文件要求设置审批条件并一直沿用至今。

  ③9月11日,召开行政审批培训会议,提升了行政审批业务能力,提高相关负责人员思想觉悟,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统一规范,高效运行。

  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占道经营现象,耐心劝导没有进行占道审批的当事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占道行为,坚决不予审批,并督促整改。                                                                                      

  (17)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我局于2023年10月7日-13日对各镇(街)户外招牌进行排查整改,并对各镇(街)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切实推动日常巡查到位。

  ②2023年我局对辖区户外广告标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累计出动344人次,同时优化整合巡查执法力量。累计整治拆除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招牌407个,面积达2572㎡;共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3份,要求商户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更换。

  ③我局于12月21日对镇(街)开展了关于城市绿化条例的执法工作培训。

  (18)主动服务困难群众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通过网络媒体宣传低保户可享受减免卫生费的政策,广泛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积极向社会宣传。

  ②在各个公园电子屏播放低保户可享受减免卫生费的宣传片,提升群众知晓率。

  ③我局已向低保户宣传可享受减免卫生费的政策。

  (19)小型工程发包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重新梳理2020-2022年的政府采购项目。

  ②已取消园林所供应商目录库。

  ③9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工程(400万元以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④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工程变更等实际情况,对《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工程(400万元以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编。

  (20)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股室员工学习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结算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图纸变更手续、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②大岗路、小范街道路工程结算已送财政局审核中。

  ③已与相关部门达成用地协议,并长期坚持。

  ④组织在建项目召开例会,明确限制超时噪音和对施工单位处罚,监督监理单位建立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做好现场签证、检查台账、会议记录等。

  ⑤加强对未按图纸施工的处理。结合实际情况,对实际需要变更的,规范办理变更手续,按实结算工程费;属于不合理的、无理由变更的、偷工减料的、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的,特别是涉及安全问题的变更,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处理,加强验收,确保施工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1)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违法用地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同时提醒各股室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先完善用地手续才批准动工。

  ②已与市自资局协调沟通并在收到省政府用地批复后再开工。

  (2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将管道保存在元岗污水提升泵站。

  ②已完成水东污水提升泵站管道修复工程,正在开展杰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均利用水东围泵站储水塘环境改造工程拆下的管道。

  ③提前谋划,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正在编制《鹤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3)财务审核不够严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全面核对合同,今后,将更严格审核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提高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的规范性。

  ②已修订《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继续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24)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全面核对购置固定资产会计凭证以及报账材料,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补录处理,并做好相应资产台账。

  ②已制定《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版)》,将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纳入制度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5)饭堂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1月起准确科学核算本单位的饭堂费用,负责饭堂管理的人员按照每月饭堂报餐人员分类核实城管局本级与其下属4个事业单位及1家城乡公司的就餐人次,按照就餐人员实际报餐人数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一月一结,各单位核对无误后,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城管局基本户。

  (三)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6)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制定《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②9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7)发展党员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当时只是作为拟发展对象讨论,实际并未发展,目前仍是入党积极分子。

  ②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至各党组成员和支部学习。

  ③10月26日,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务工作者列席会议,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④要求党务工作者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的学习,尤其要认真领会时间节点方面的要求,并强调,在日后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强化和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8)党务工作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要求各党务工作者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的学习,10月26日,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务工作者列席会议,共同学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

  ②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9)党建带团建工作滞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将团建工作纳入《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9月22日下午,组织党员、团员到新华社区新湖公厕附近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以党建带动团建的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团员向上活力,并引导有热心、有爱心的青年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共同营造清洁、舒适、健康的环境。

  (30)给排水、燃气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等方面专业人才紧缺,队伍中熟悉运用法律法规干部不足,执法力量薄弱,与近年来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不匹配,直接影响创文工作质量。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在2024年的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已申报招录燃气和给排水相关专业人员各一名。

  ②组织开展城管法制课堂学习。

  (3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组织领导干部、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32)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向市人社局报备,申请统筹相关工作。

  ②正式印发市城管局出国(境)管理制度,完善登记出入境管理台账信息。

  ③已对违规企业任职的公职人员的企业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并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对我局所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进行核查,并重点对近三年新入职人员档案进行“回头看”。

  ②已更新2位人员的档案专审信息。

  (34)执行事业单位聘任制度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变更事业单位副职领导的聘用合同并已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5)上轮供水专项巡察反馈的管网普遍老旧化问题未能彻底完成整改,需加快推进建设新管网和更新改造、替换旧供水管。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已与该工程需要下穿的江罗高速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城乡应急水厂工程(云乡水库)项目输配水管道工程已完成项目进度95%。

  ②城乡应急水厂工程2023年已完成桩基础施工和清水池底板施工,截至2024年1月底正进行清水池池壁施工;

  ③我市2023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已完成18.42km。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下沉沙坪街道城区,发现部分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反馈至我局。针对发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现将整改事项和整改情况梳理如下。

  (一)落实上级部门工作安排不够到位

  某商铺招牌破损,存在落实年初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排查外围买球app破损广告招牌工作安排不到位的现象。

  整改情况:我局接到情况反馈件后立即组织第三方工作队开展现场勘验并联系商铺业主了解相关情况。了解到该商铺已结业,经业主同意后,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将脱落的绿色仿制装饰拆除,完成整改工作。

  (二)履行城市管理领域监督管理职能不够到位

  市容环境监督管理不到位。城区化粪池外溢清理不及时问题,城区存在卫生黑点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城区侧化粪池外溢问题:我局已将该路段周边区域的化粪池外溢物、污渍清洗干净。

  ②针对城区存在卫生黑点的问题,我局迅速组织开展现场调处,督促落实整改。经复查,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履行城市管理职能不够精细化

  1.违规占用公共道路经营行为处置不及时问题。城区某小区停车场,违规占用公共道路经营停车场,并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整改情况:我局联合沙坪街道综合执法办到现场进行检查整改,责令该停车场负责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共道路经营停车场,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道路停车位置,并对雨棚进行清拆,完成整改工作。

  2.油烟扰民情况处置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鹤山广场后面三家餐饮店油烟直排,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整改情况:我局执法队员对有关餐饮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其中两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其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店铺限时整改,目前上述店铺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上下班高峰期环卫车辆靠路边进行保洁作业,导致过路车辆绕道避让,加剧交通堵塞。

  整改情况:

  ①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一线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②督促项目运营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对城区内其他“易堵点”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作业方案。

  五、下一步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政治能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理论统领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等各项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已经印发执行中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执行力、约束力,防止问题回流。

  (三)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勤政高效的服务型机关队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素养和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60508;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cgj@jiangmen.gov.cn。



  中共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