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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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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 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打“√”的为入围体检人员)。

  三、 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行前往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023年9月4日前,将体检报告送至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4号二楼207室)。

  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分)

面试成绩

(分)

总成绩

(分)

岗位排名

入围体检对象(打“√ ”的为入围体检对象)

20230804

73.80

缺考




20230807

70.25

76.70

74.12

1

20230810

61.60

66.30

64.42

4


20230811

66.45

67.90

67.32

3


20230813

61.60

71.50

67.54

2


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