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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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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3〕8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沙坪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共和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钟文芳(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田宗典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卓荣               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郭加卉 (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大杰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晓婷(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鹤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750—8933862。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